启动方式电磁工作压力2.5MPA工作电压DC24V工作电流1A充装量充满
我们先来了解下七氟丙烷有效期多长? 七氟丙烷药剂是长期有效的,根据国家《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在长期使用中会出现压力表不在绿区的情况,当设备压力不足时,压力表指针低于绿色区域,表示七氟丙烷灭火剂泄漏。需要将钢瓶送到的有资质的厂家检查钢瓶密封情况,并重新进行七氟丙烷充装。 当瓶组压力值正常时,压力表指针指向绿色区域

采购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一般很少有厂家或供应商会直接进行七氟丙烷药剂的报价,因为一套完整的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由一系列的部件构成,除了七氟丙烷药剂价格之外,还有包括:七氟丙烷储瓶、瓶头阀、电磁启动器、释放阀、七氟丙烷单向阀、高压软管、气体单向阀、安全阀、压力信号器、喷头以及管道和其他附件。如果采用管网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并且有一个以上防护区,则需要配备气体驱动系统、选择阀和集流管等其他零部件。如果采用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则结构相对简单,安装不需要单设置储瓶间,相对灵活简单。 除此之外,要想预算更准确,还应当了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剂用量计算方法。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用量,应为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与系统中喷放不尽的剩余量之和。

现场火警解除 施工负责人与主要施工人员到现场明确施工要求,将电磁阀上接线拆除,主机如报警,按消音键。 查检气瓶 查清送检的气瓶的数量,检查其制造钢印和检验钢印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于制造钢印模糊不清或关键项目(包括:水压试验压力、简体设计壁厚、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日期)不全而又无据可查的气瓶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查清各类气体气瓶缺少或损坏的瓶帽、防震圈、瓶阀及其它附件数量;逐只检查气瓶的漆色、字样是否和盛装介质相符合。 剩余气体的排放 对盛装的不燃气体,可直接将瓶内剩余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对盛装的可燃气体,在采用“放空”方法排放瓶内剩余气体时,应事先将气瓶放置在有消除静电措施的金属板上,防止由于静电引燃排放的气体,而引起火灾事故;对盛装有毒的气体,采取“抽空”处理。

拆除钢瓶瓶头阀、防震圈 卸瓶阀在瓶阀装卸机上,或将气瓶固定在带有夹具的气瓶夹固架上用人工卸瓶阀、卸防震圈,检查气瓶瓶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检查充装瓶阀的要求是否符合充装介质的要求。 气瓶内外表面除锈 操作方法是:内表面是将钢珠倒在气瓶内,在滚动机上滚动除锈;外表面用抛光砂轮,用钢丝刷除锈。 原始标记登记 将制造厂代号、瓶号、水压、公称压力、原始重量、原始容积、原始壁厚、出厂年月、充装介质给予登记。 水压试验 使用“外侧法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和受试瓶瓶口部位因密封面需受力以及实施外侧法时水套中的水对气瓶施加的液态静压力。 瓶口螺纹与颈圈的检查 瓶口螺纹不得有裂纹或裂纹性缺陷,但允许瓶口螺纹有轻微损伤,对高压气瓶允许有不超过牙的缺口,对低压气瓶允许有不超过牙的缺口,且缺口长度不超过圆周的,缺口深度不超过牙高的。 对颈圈的牢固性和螺纹情况,应逐只检查,不得歪斜松动。无法加固或颈圈损伤且无法更换的气瓶,由技术(质量)负责人确认,予以报废。如发现用焊接、钎接加固原配颈圈而造成瓶颈或瓶口损伤的气瓶,应判废,颈圈螺纹完好,对螺纹已严重损坏,无法牢固地戴上瓶帽的颈圈,应予以更换,无法更换的,气瓶应报废。

气瓶烘干 气瓶干燥的目的,是消除气瓶内部残留的水分,气瓶在使用时,不致因水造成瓶壁腐蚀和影响气体的质量。将瓶内残留的水放掉后,有鼓风机和电热加温装置进行干燥处理,处理后要用内窥镜从瓶口检查瓶内干燥情况。凡气瓶定期检验后均应进行干燥。 瓶阀检修与装配 瓶阀是气瓶的重要附件,瓶阀的检查,阀体有变形、弯曲和裂纹等缺陷时,更换新阀;螺纹不允许有贯通裂纹,但允许有不超过螺纹牙高和长度不超过螺纹圆周的局部小缺口。瓶阀出气口、泄压嘴、泄压帽、六角帽、螺纹阀杆、螺纹阀芯以及与六角帽、阀杆、阀芯结合处的螺纹,不允许有超过总扣数的局部小裂口或缺口,而这种缺陷在长度上不超过圆周,在深度上不超过螺纹牙高。阀内各阀件变形、断裂、磨损或失效,更换。瓶阀型号和材质不符合瓶内气体要求的,更换;按编号将瓶阀装回到原气瓶上。如原配瓶阀或新更换的瓶阀装到气瓶上不符合要求时,则应酌情与其它瓶阀调换或另换新阀。 气密性试验 对于水压试验合格的气瓶,在完成上述工序后,应按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以防止气瓶在充装、储运和使用中泄露气体,酿成事故。 瓶帽检验 检验时瓶帽应具有良好的抗撞击性能,具有良好的互换性,检验中应注意一方面应装卸方便,另一方面又应不易松动,从瓶帽的结构上进行检查,应注意瓶帽上应有排气孔,如检验不合格者应更换瓶帽,无瓶帽气瓶不应判为合格品继续使用。 打铳检验钢印 检验合格的气瓶,应按规定打铳检验钢印,涂检验色标,检验钢印应清晰,字体高度及刻印深度,应与制造钢印大体一致。 检验合格的气瓶,按的规定重新喷涂气瓶外表面的漆色、字样和色环,气瓶表面的漆色要正确,漆膜均匀,表面平滑有光泽,不起泡、不脱皮,目的是为了辨认装有何种气体的气瓶和保护气瓶外表面不被腐蚀。

由上述可知,《规程》中明确规定了七氟丙烷气瓶检测3年一检。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用广泛,技术成熟,也备受客户的信赖。但七氟丙烷市场鱼龙混杂,有很多公司以次充好,气瓶内充装的是浓度不足的七氟丙烷药剂或者是1211、1301等含氟药剂,这些浓度不足的七氟丙烷药剂在发生火灾时达不到灭火要求的剂量,导致灭不了火,或者在长期使用中造成七氟丙烷气瓶开裂、腐蚀,有气瓶爆炸的危险。 像这种充装假药剂、气瓶瓶壁不厚、药剂含水量过高、瓶壁锈蚀等问题的存在,如果按照标准每三年进行定期检测,也能够及时发现内部腐蚀、外部锈蚀的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本来是用来防护火灾的,却变成了另一种潜在的危险,使用单位需要高度重视,按照七氟丙烷气瓶检测规定,寻找有资质、有实力、经验丰富的消防气瓶检测单位进行七氟丙烷3年一检测。

七氟丙烷钢瓶检测的必要性 消防气瓶包括七氟丙烷钢瓶、高压二氧化碳钢瓶混合气体钢瓶在使用的时间较长后,瓶体会因为外界污染受到腐蚀而变薄,也会因为瓶体内有水分或其他杂质腐蚀钢瓶而出现裂纹,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七氟丙烷钢瓶不及时检测,就会出现开裂和爆炸的危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时可危及周围人员,造成人员伤亡,而相关人员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防灭火用气瓶使用的环境温度应当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注1-2: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吸附气体、混合气体等瓶装气体的分类以及常用气体物性参数见附件B。 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按照表9-1执行。气瓶(车用气瓶除外)的定期检验日期应当从气瓶制造日期起计算,车用气瓶的定期检验日期应当从气瓶使用登记日期起计算,但制造日期与使用登记日期的间隔不得超过1个定期检验周期。 检验机构可以根据气体质量和气瓶的实际使用情况适当缩短检验周期;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由灭火剂储瓶和瓶头阀、驱动钢瓶和瓶头阀、选择阀(组合分配系统)、自锁压力开天、喷嘴以及气体灭火控制器或泡沫灭火控制器、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指示发生火灾的火灾声光报警器、指示灭火剂喷放的火灾声光报警器(带有声警报的气体释放灯)、紧急启停按钮、电动装置等组成。通常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上述设备自成系统。由于气体灭火过程中系统应该执行一系列的动作,因此只有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才具有这一系列的逻辑编程和执行功能。 本条规定了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的联动控制设计要求。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火灾探测器报警的可靠性非常重要。因此,电子计算机机房和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等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护的场所通常设置两种火灾探测器,即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组成“与”逻辑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这样设置的目的是提高系统动作的可靠性,将误触发率降低至小。感烟火灾探测器报警,表示有火灾发生,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表示火灾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了,应该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实施灭火。对于有人确认火灾的场所,也可采用同一区域内的一只火灾探测器及一只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组成“与”逻辑作为联动触发信号。 发生火灾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到个火灾报警信号后,启动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警报器,警示处于防护区域内的人员撤离;接收到第二个火灾报警信号后,联动关闭排风机、防火阀、空气调节系统、启动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并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延时不大于30 后开启选择阀(组合分配系统)和启动阀,驱动瓶内的气体开启灭火剂储罐瓶头阀,灭火剂喷出实施灭火,同时启动安装在防护区门外的指示灭火剂喷放的火灾声光报警器(带有声警报的气体释放灯);管道上的自锁压力开关动作,动作信号反馈给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 启动安装在防护区门外指示灭火剂喷放的火灾声光报警器(带有声警报的气体释放灯)是防止气体灭火防护区在气体释放后出现人员误入现象,根据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规定,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报警时动作),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防护区内气体释放后动作),防护区内声报警器动作提醒防护区内人员迅速撤离,防护区入口处火灾声、光报警器提醒人员不要误入,本条特规定指示气体释放的声信号应与同建筑中设置的火灾声警报器的声信号有明显区别,以便有关人员明确现场情况。 设定不大于 的延时主要是为了防止火灾发展迅速,防护区内的人员尚未疏散,感温火灾探测器已经动作,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按控制逻辑启动了气体灭火装置,影响人员疏散、危及人员生命安全,同时也为人工确认提供一定时间。 本条规定了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不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的联动控制设计要求。 本条规定了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的联动控制设计要求。当火灾探测器报警后,现场工作人员应进行火灾确认,在确认火灾后,可通过手动控制按钮(具有电气启动和紧急停止功能)发出手动控制信号,经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延时不大于30) 联动开启选择阀(组合分配系统)和启动阀,驱动瓶内的气体开启灭火剂储罐瓶头阀,灭火剂喷出实施灭火,同时启动安装在防护区门外的指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另外,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后,也可通过机械应急操作开关开启选择阀和瓶头阀喷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本条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的反馈信号组成及显示要求。 本条规定了在防护区域内设置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时的显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