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浓度10.5%气体密度16KG/m³灭火极限16%蒸发温度-16℃沸点-16℃
七氟丙烷,二氧化碳消防气体钢瓶检测充装标准,周期,规范是怎么规定的?有些客户不是很熟悉,导致在消防检查时被警告罚款,严重的停业整顿也不在少数。那么国家规定的消防气体钢瓶检测充装标准、周期是什么呢?哪些规范中有明确规定呢消防带您来看一下。七氟丙烷、二氧化碳等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在使用中会出现哪些问题呢? 压力掉压:消防气体钢瓶瓶内压力不足体现在压力表掉压,导致不能正常喷放灭火剂,阻碍灭火效能。 瓶体外部锈蚀:钢瓶摆放在潮湿区域,瓶体锈蚀、容器阀、先导阀等腐蚀动作不灵敏,无法有效灭火。 瓶体内部锈蚀:药剂纯度不够,假药剂,瓶体内部有沙眼会导致瓶体内部腐蚀,这种情况除了会发生泄漏风险,还有可能发生爆炸,造成很大的影响。 钢瓶位置放置不当:瓶体摆放在潮湿或有阳光直射的位置,导致气瓶开裂或爆炸的危险,造成很大麻烦。 综上所述,钢瓶壁厚太薄、充装假药剂、钢瓶内壁有沙眼易腐蚀等问题,这些都会导致七氟丙烷、二氧化碳消防气体钢瓶发挥不了作用,甚至会有爆炸的风险。因此不管是前期选择气体灭火系统厂家还是后期消防气瓶检测充服务都应该谨慎。,假一赔十,灭火剂绝不缺斤短两,绝不偷工减料,一周内发现有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货,同时我公司也是有资质的消防气瓶检测充装单位,有的施工团队及搬运工具,出具消防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像这种充装假药剂、气瓶瓶壁不厚、药剂含水量过高、瓶壁锈蚀等问题的存在,如果按照标准每三年进行定期检测,也能够及时发现内部腐蚀、外部锈蚀的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本来是用来防护火灾的,却变成了另一种潜在的危险,使用单位需要高度重视,按照七氟丙烷气瓶检测规定,寻找有资质、有实力、经验丰富的消防气瓶检测单位进行七氟丙烷3年一检测

车用气瓶(注14)、消防灭火用气瓶使用的环境温度应当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注1-2: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吸附气体、混合气体等瓶装气体的分类以及常用气体物性参数见附件B。 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按照表9-1执行。气瓶(车用气瓶除外)的定期检验日期应当从气瓶制造日期起计算,车用气瓶的定期检验日期应当从气瓶使用登记日期起计算,但制造日期与使用登记日期的间隔不得超过1个定期检验周期。 检验机构可以根据气体质量和气瓶的实际使用情况适当缩短检验周期;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系统的信息中心、控制中心、日常远行管理中心和各自动消防系统运行状态监视中心,也是建筑发生火灾和日常火灾演练时的应急指挥中心;在有城市远程监控系统的地区,消防控制室也是建筑与监控中心的接口,可见其地位是十分重要的。每个建筑使用性质和功能各不相同。其包括的消防控制设备也不尽相同。作为消防控制室,应将建筑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和其他联动控制装置的状态信息都能集中控制、显示和管理,并能将状态信息通过网络或电话传输到城市建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中心。附录 A 中规定的内容就是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管理人员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对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信息进行查询和管理的内容。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以便于确认火灾后及时向消防队报警。 消防控制示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资料,以便于在日巡查和管理过程中或在火灾条件下采取应急措施提供相应的参考资料。 本条要求消防控制室应有的资料,是消防管理人员对自动报警系统日常管理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特别是应急处理的重要恢据,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为了消防控制室的安全,控制室的通风管道上设置防火阀是十分必要的。在火灾发生后,烟、火通过空调系统的送、排风管扩大蔓延的实例很多。为了确保消防控制室在火灾时免受火灾影响,在通风管道上应设置防火阀门。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1.3倍及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1.1倍的规定,是等同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及《洁净气体灭火剂灭火设计规范》标准的规定。 有关可燃物的灭火浓度数据及惰化浓度数据,也是采用了《气体灭火系统—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及《洁净气体灭火剂灭火设计规范》标准的数据。 采用惰化设计浓度的,只是对有爆炸危险的气体和液体类的防护区火灾而言。即是说,无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的防护区,仍采用灭火设计浓度进行消防设计。 那么,如何认定有无爆炸危险呢? ,应从温度方面去检查。以防护区内存放的可燃、易燃液体或气体的闪点(闭口杯法)温度为标准,检查防护区的高环境温度及这些物料储存(或工作)温度,不高过闪点温度的,且防护区灭火后不存在性火源、而防护区又经常保持通风良好,则认为无爆炸危险,可按灭火设计浓度进行设计。还需提请注意的是:对于扑救气体火灾,灭火前应做到切断气源。 当防护区高环境温度或可燃、易燃液体的储存(或工作)温度高过其闪点(闭口杯法)温度时,可进一步再做检查:如果在该温度下,液体挥发形成的大蒸气浓度小于它的燃烧下限浓度值的50%时,仍可考虑按无爆炸危险的灭火设计浓度进行设计。 如何在设计时确定被保护对象(可燃、易燃液体)的大蒸气浓度是否会小于其燃烧下限浓度值的50%呢?这可转换为计算防护区内被保护对象的允许大储存量,并可参考下式进行计算

Cf—该液体(保护对象)蒸气在空气中燃烧下限浓度(%,体积比); M—该液体的分子量; K—防护区高环境温度或该液体工作温度(按其中大值,温度) V—防护区的容积(m)。 本条规定了图书、档案、票据及文物资料等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应该说明,依据本规范3.2.1条,七氟丙烷只适用于扑救固体表面火灾,因此上述规定的灭火设计浓度,是扑救表面火灾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可用该设计浓度去扑救这些防护区的深位火灾。 固体类可燃物大都有从表面火灾发展为深位火灾的危险;并且,在燃烧过程中表面火灾与深位火灾之间无明显的界面可以划分,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为此,在灭火设计上,立足于扑救表面火灾,并顾及到浅度的深位火灾的危险;这也是制定卤代烷灭火系统设计标准时国内外一贯的做法。 如果单纯依据《气体灭火系统—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标准所给出的七氟丙烷灭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的数据,而规定上述防护区的低灭火设计浓度为 7.5%,是不恰当的。因为那只是单纯的表面火灾灭火浓度,《气体灭火系统—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标准所给出的这个数据,是以正庚烷为燃料的动态灭火试验为基础的,它当然是单纯的表面火灾,只能在热释放速率等方面某种程度上代表固体表面火灾,而对浅度的深位火灾的危险性,正庚烷火不可能准确体现。 本条规定了纸张类为主要可燃物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它们在固体类火灾中发生浅度深位火灾的危险,比之其他可能性更大。扑灭深位火灾的灭火浓度要远大于扑灭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且对于不同的灭火浸渍时间,它的灭火浓度会发生变化,浸渍时间长,则灭火浓度会低一些。 制定本条标准应以试验数据为基础,但七氟丙烷扑灭实际固体表面火灾的基本试验迄今未见国内外有相关报道,无法借鉴。所以只能借鉴以往国内外制定其它卤代烷灭火系统设计标准的有关数据,它们对上述保护对象,其灭火设计浓度约取灭火浓度的1.7~2.0倍,浸渍时间大都取10。故本条规定七氟丙烷在上述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为10%,是灭火浓度的1.7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