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方式水压驱动方法电磁驱动充装量充满工作温度恒温工作电压24V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是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自带比列混合器,与泡沫液储罐吸液管直接相连,组成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只要压力水的供给,就可以进行灭火,适用于小空间的全淹没灭火,该装置的发泡倍数高、使用方便,可以根据需要来选择固定式还是移动式,适用于煤矿、燃气站、地下室、化工厂等场所。
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的工作原理:

选用的泡沫液的混合比应与混合器上混合比相符,否则会影响发泡效果,使灭火性能下降。
移动该装置时,应先用脚提起车架后端万向轮上的刹车板,需定位固定该装置时,用脚踩下刹车板。
该装置不适用于扑救电器火灾,对于醇类、酮类、酯类等极性溶剂火灾,应采用抗溶性泡沫液。
若环境温度低于1.7℃,应采用防冻型泡沫液。
采用氟蛋白等普通泡沫液时,应在泡沫液保质期内使用,保质期为2年。不同牌号不同生产厂家的泡沫液不得混杂使用,否则会造成泡沫液固化或凝胶现象而使泡沫液失效。

当保护油浸电力变压器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护面积应按变压器油箱本体水平投影且四周外延计算确定。
泡沫混合液或泡沫预混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8。
泡沫混合液或泡沫预混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
喷头的设置应使泡沫覆盖变压器油箱顶面,且每个变压器进出线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应设置单的喷头保护。
保护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喷头的雾化角宜为60,其他喷头的雾化角不应大于90。
所用泡沫灭火剂的灭火性能.别应为Ⅰ.,抗烧水平不应低于C.。
当保护非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时,泡沫混合液或预混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系统喷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护面积内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均匀。
泡沫应直接喷洒到保护对象上。
喷头周围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
喷头应带过滤器,其工作压力不应小于其额定工作压力,且不宜其额定压力
系统喷头、管道与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的安全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