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装量充满工作压力2.5MPA工作电压DC24V工作电流1A驱动方式电磁
当灭火剂储瓶压力表指示值在绿色示值区内,可认为灭火剂储量常;若发现灭火剂储瓶压力表指示值低于绿色示值区,检查钢瓶是否泄漏,若泄漏则及时与本公司联系。
随环境温度的变化灭火剂储瓶压力会有相应变化,属正常现象,只要灭火剂储瓶压力表指示值在绿色示值范围内,则储瓶压力正常。
充装灭火剂应由人员进行。重新充装时应与我公司联系。
每月应对装置各部件进行检查,若发现有故障现象,应及时维修,必要时可通知我公司来人维修。

系统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2本规范第3. 0. 1条列出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3本规范第3. 0. 2条列出的技术资料。4竣工文件。5施工过程检查记录。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 1. 2系统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表D-1进行资料核查;并按本规范表D-2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验收项目有1项为不合格时判定系统为不合格。7. 1. 3气体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7. 1. 4验收合格后,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本规范第3. 0. 7条列出的资料。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位置、用途、划分、几何尺寸、开口、通风、环境温度、可燃物的种类、防护区围护结构的耐压、耐火防护区下列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护区的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气体喷放指示灯、入口处的安全标志。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的排气装置。门窗设有密封条的防护区的泄压装置。

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6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本规范第节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每年应按本规范第节的规定,对每个防护区进行次模拟启动试验,并应按本规范条规定进行1次模拟喷气试验。低压二氧化碳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维护管理应按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钢瓶的维护管理应按国家现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灭火剂输送管道耐压试验周期应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规定执行。

净高大于2. 6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 8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营业厅
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建筑高度大于100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但不大于100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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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室外消防栓经常受到自然和人为的损坏,要经常维护。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至少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每两个月检测一次,报警阀每季度检测一次。消防泵是水消防系统的心脏,每月应启动运行一次,检查泵是否正常运行,出口压力是否达到设计规定值。每年应对水消防系统进行模拟火灾报警联动试验,检查发生火灾时水消防系统是否快速开启并投入灭火运行。高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每半年应检查泡沫液及其储液器、过滤器、泡沫相关装置,地下管道应至少每五年检查一次。气体灭火系统每年至少检修一次,自动检测报警系统每年至少检查两次。.火灾报警系统投入运行2年后,所有的点式温度和烟雾探测器应每年由的清洗单位清洗次,清洗后,应进行反应阈值和其他必要的功能测试。不合格的,禁止重装使用。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过期的要及时更换。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令发布的《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明确要求消防气瓶定期检验。规定如下:
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本条的规定。条7. 4. 1. 1规定无缝钢质气瓶、焊接钢质气瓶和铝合金无缝气瓶:装有氮气、六氟化硫、惰性气体和纯度大于或等于99. 999%的非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气瓶、潜水气瓶和经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含有对瓶体材料有高度腐蚀作用的气体,每两年检验一次:
装有其他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查一次。